通奸除罪化,民众如何看待? |
波仕特 2011/03/14 虽然许多人认为有通奸罪才能保障元配,若是离婚后还可以拿到监护权和赡养费,因于认为此刑法的存在可以协助配偶请求民事赔偿,对于弱势的一方有保障的存在意义。然而有妇女团体却发现,外遇事件层出不穷,有些配偶透过征信社找寻证据,最后却因举证困难,演变告人反成被告,此外现今社会外遇多以男性居多,在经济优势及情感考虑下,多数配偶可能放弃对丈夫的告诉,只控告第三者,如此非但没有达到维系婚姻家庭的目的,更变相变成女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,因此建议不如修法废除,呼吁通奸除罪化,破除依赖法律维持婚姻的迷思,让当事人直接以民事诉讼请求赔偿,面临如此迥异的看法,一般民众对于通奸除罪化所持观点究竟为何? 波仕特在线市调网因此针对此议题进行「有团体倡导应该要通奸除罪化,您是否认同应该「通奸除罪化」?」问卷调查,结果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表示反对意见,比数高达65.6%;其中表示「不太赞同」比例最高,占40.1%,而强烈表示「非常不赞同」则拿下25.5%的比例。反之,持认同观点的受访者则相对只占三成左右的比例,共占34.4%,其中认为「还算赞同」有26.2%,而「非常赞同」则相对只有8.1%的数据。虽然目前仍有通奸罪的国家已不多,因此通奸除罪化可能是未来发展的潮流,不过现阶段对于多数民众而言,仍旧认为如果没有相对配套措施,要真正在法律上落实两性平权可能还有其困难度,因而对于通奸除罪化仍有其保留的态度。 从「性别」与「是否认同通奸除罪化」之交叉分析观察,可以看出女性在表示反对的立场上,共占高达70.6%的比例,而在此意见上,男性则相对只拿下58.6%的数据。反之男性对于赞同的观点占了41.4%,而女性则相对只有29.4%的数据。由此也可以看出女性在婚姻出现危机的状况处理上,相对较男性缺乏信心,因此在相关配套措施尚未全盘发展前,仍希冀透过法律来保障权益。 而此想法也对应在「收入」与「是否认同通奸除罪化」之走势上,薪水愈高者愈表示赞同的立场,由于经济相对自主及自立,因此较不会希冀透过此法律来保护,相对地,薪水愈低愈则较偏重于不要废除的看法,毕竟如果这样的条文保障也尽失,其所造成的损害可能较难以承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