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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怕老公发现 诬告情夫性侵判赔

〔记者王俊忠/台南报导〕

均已婚的蔡姓男军官与女子小莉在交友网站认识、进而发生多次性关系,小莉担心奸情被老公知悉,竟控情夫性侵害,害蔡被军检侦办,后蔡获不起诉。蔡反诉向小莉求偿,台南地院判小莉须赔10万元给蔡某弥补精神痛苦损失。

蔡某控诉,96年4月间,他与小莉(化名)在寻梦园聊天网站认识,双方进一步交往成「密友」,从96年5月初到6月初在台南市、高雄市等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。

蔡说,小莉担心丈夫知情、责怪,竟于6月中旬向警方「诬告」他涉性侵害,害他被警方送办;还好后来军检署作出「不起诉」处分,还他清白。至于小莉的诬告犯行,则因她在检方侦查时「坦承诬告犯行」,被检方「缓起诉」处分。

身为军官的蔡某痛陈小莉的诬告行为,陷他一度背负强奸犯的罪名,虽然司法最后还他清白,但他的名誉、时间与生活都受到严重破坏,也影响他未来在军中升迁,因此要向小莉求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。

小莉在开庭时表示,并非故意妨害蔡的名誉与其升迁,蔡一直找她出去,并威胁她说:「如不跟我出去,就要跟妳丈夫说。」她很害怕丈夫知悉她的外遇奸情,才到警局作笔录,她没有钱赔蔡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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